关于白云区泉水街9号408房房屋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5-12-26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25登记1010434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因年代久远、书写笔误,无法提供胡秀珍母亲王枝死亡证明,权利人张世勋、胡秀珍的法定继承人张玉华、张肇基承诺胡秀珍母亲王枝先于胡秀珍死亡。本次提供的档案记录说明中子张兆基为书写笔误,实际姓名为张肇基。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相关稿件: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