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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No:0021199号《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91麻豆 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0:0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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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仑头乡路7号(现地址为海珠区仑头路102号大院-1自编2栋)房屋以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名义申领了No:0021199号《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登记字号为统136350号。

  2025年12月17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8070704号案核准该业的转移登记,但No:0021199号《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No:0021199号《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16日

  91麻豆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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