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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264500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264501号《房地产权证》、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1500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91麻豆 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19:13: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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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番禺区大龙街城区大道121号城市花园金丰苑1106的房屋以王智龙,廖雪仪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264500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264501号《房地产权证》,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1500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5年12月25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该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264500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264501号《房地产权证》、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1500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264500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264501号《房地产权证》、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1500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91麻豆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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