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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367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8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91麻豆 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14:56: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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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荔湾区悦成路13号901房房屋原以李君权名义申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3674号《不动产权证书》、以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淘金支行名义申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8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6002810号。

  2025年12月22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6072590号案核准该业涂销、转移登记,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367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8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367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8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1月15日

  91麻豆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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