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颖保管不善,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46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子颖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