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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听澜街2号1601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6 15:18:10 来源:91麻豆 番禺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番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114室)。

  

序号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继承人

1

余作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听澜街2号1601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20502488号

余丹琦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