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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秀区万福路49号504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5 15:11:11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登记字号:2025登记012921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郑能冠的法定继承人郑丽琼,郑丽芳,郑春红(ZHENGCHUNHONG),郑爱金承诺被继承人郑能冠的母亲已先于其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52号窗。

  联系方式:37585345-225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郑能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越秀区万福路49号504房

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029931号

郑丽琼,郑丽芳,郑春红(ZHENGCHUNHONG),郑爱金

  公告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

  登记机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