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麻豆

>不动产登记
91麻豆 > 手机版 > 业务 > 不动产登记

关于越秀区永乐街3号继承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5 10:34:55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5登记0128952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继承人【梅友勋】与【司徒雪萍】的法定继承人梅卓均(CHUCKKWANMOY)承诺【梅友勋】与【司徒雪萍】父母亲先于【梅友勋】与【司徒雪萍】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梅友勋】与【司徒雪萍】父母亲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52号窗。

  联系方式:37585345-2252。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权利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梅友勋】与【司徒雪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越秀区永乐街3号

14595

梅卓均(CHUCKKWANMOY)

  公告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