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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梅花路33号美力花园B幢403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2-14来源:91麻豆 花都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金盛溱的法定继承人金钊、金铖、孙淑梅承诺被继承人金盛溱的父亲、母亲先于被继承人金盛溱死亡,因年代久远,档案无法查找,公安户籍系统记录未健全等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金盛溱其父亲母亲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金盛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梅花路33号美力花园B幢403房

C2354298

金钊、金铖

  登记字号:花房0238756。

  公告期: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

  登记机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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