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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3房、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4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2-14来源:91麻豆 荔湾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陈文起的法定继承人黄绮丽、陈敏宜、陈敏维承诺被继承人陈文起的母亲罗丽梨和罗关于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3房、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4房继承登记的公告4542.doc_1梨是同一人,继承人黄绮丽和黄绮关于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3房、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4房继承登记的公告4542.doc_1是同一人,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罗丽梨和罗关于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3房、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4房继承登记的公告4542.doc_1梨的同一人证明,黄绮丽和黄绮关于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3房、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4房继承登记的公告4542.doc_1的同一人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30号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十二号窗。

  联系方式:020-81531281转807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陈文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3房

穗房地证字第886262号

黄绮丽、陈敏宜、陈敏维

2

陈文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光复北路小禺里3号704房

穗房地证字第886261号

黄绮丽、陈敏宜、陈敏维

  公告期: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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