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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云区广园路云苑北街26号405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2-14来源:91麻豆 白云区分局

  编号:2026登记1001151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潘丽卿的法定继承人邓瑞坚、邓健红承诺“提交的《户籍证明》中,梁金,女,1910年1月26日出生为书写笔误。正确信息为,梁金,女,1910年1月20日出生。”。因年代久远、书写笔误,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潘丽卿母亲的其他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潘丽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白云区广园路云苑北街26号405房

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102380号

邓瑞坚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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