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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埔区怡园北街14号3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6-02-14来源:91麻豆 黄埔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郭凤媚父亲郭启良的法定继承人李肖娟、郭卫兴、郭东兴、杨健斌承诺被继承人郭启良父母先于其死亡,基于历史久远,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郭启良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郭启良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

  联系方式:020-32363633转812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杨文芝(隐性共有人:郭凤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黄埔区怡园北街14号301房

穗房地证字第674309号

杨文芝、杨健斌

  公告期: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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