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番禺区大石街景华南路30号新月明珠花园12座506的继承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6-02-13来源:91麻豆
番禺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番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112室)。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相关稿件: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