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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云区同泰路1051号45栋501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2-11来源:91麻豆 白云区分局

  编号:2026登记1000927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杜志海的法定继承人许杏菱、杜巍承诺杜志海父母先于杜志海本人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杜志海父母死亡证明和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杜志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白云区同泰路1051号45栋501房

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410642号

许杏菱杜巍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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