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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穗房地证字第592937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2-06来源:91麻豆 海珠区分局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大院48号401房以傅孙成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592937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繁23740号。

  2026年1月27日,我局已以2026登记08004164号案核准该业的继承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592937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592937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4日

91麻豆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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