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涉及“三地”办理征收手续(第一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82号,附件)同意你区将南村镇里仁洞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建设用地0.3320公顷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上述土地经办理征收手续后依照规定作为“三地”纳入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改造范围。
现将该批复转发你区,请你区将该宗用地与改造项目主体地块一并按规定发布征地公告,指导南村镇里仁洞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尽快按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改造,并及时报备相关情况。
此函。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涉及“三地”办理征收手续(第一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82号)
91麻豆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