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从府征〔2025〕1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5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20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白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白岗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股份合作经济社、茂新村第二、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白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白岗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股份合作经济社、茂新村第二、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7494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10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5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2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5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20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