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5〕7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七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8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白江村东宁股份经济合作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白江村东宁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01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2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七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8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