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从府征〔2025〕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沙迳水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659号)》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沙迳水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从化区鳌头镇爱群村早禾冚股份合作经济社、沙迳村白饭里股份合作经济社、大岭股份合作经济社、大围股份合作经济社、高塱股份合作经济社、官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官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塱仔股份合作经济社、木墩股份合作经济社、新田股份合作经济社、新围股份合作经济社、元岭股份合作经济社、沙迳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山心村花潭股份合作经济社、山心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石咀村禾冚股份合作经济社、洲洞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从化区鳌头镇爱群村早禾冚股份合作经济社、沙迳村白饭里股份合作经济社、大岭股份合作经济社、大围股份合作经济社、高塱股份合作经济社、官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官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塱仔股份合作经济社、木墩股份合作经济社、新田股份合作经济社、新围股份合作经济社、元岭股份合作经济社、沙迳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山心村花潭股份合作经济社、山心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石咀村禾冚股份合作经济社、洲洞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38.217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1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沙迳水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659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自然资源部关于沙迳水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659号)
4.关于沙迳水库建设工程用地征地项目征收鳌头镇爱群村、沙迳村、山心村、石咀村、洲洞村集体土地2073.2625亩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