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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花征补充〔2024〕13号
来源:91麻豆 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14:36: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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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东边村南一经济合作社、松元经济合作社、东边村经济联合社;杨二村草弄经济合作社、存心经济合作社、榕树经济合作社、旗星经济合作社、上头经济合作社、泗合经济合作社、杨二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8061公顷(72.0915亩)。

  我区已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3〕59号),因社保费用调整,根据《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秀全中学新校区东边路〔田螺岭-南二经济社果园〕工程〔二期〕)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详见附件),现补充公告如下:

  该项目涉及花都区花城街东边村、杨二村,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为117人,征地社保费用增加至189.54万元。

  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3〕59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补充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2日(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秀全中学新校区东边路〔田螺岭-南二经济社果园〕工程〔二期〕)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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