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5〕6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5年度第二百零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2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及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6494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1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5年度第二百零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2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征地批文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公告内容同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c.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