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机场新街小区(机场新街26号大院)的全体业主:
因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等法律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告如下:
一、收回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机场新街小区(机场新街26号大院)全体业主共有的1495.8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补偿事宜详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公告》。
如不服本公告的,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电话:020-86359875),或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收回土地附图
91麻豆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