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91麻豆 | |
| 日 期 | 2025-12-26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乌石经济合作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乌石村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AG0227004地块-住宅(自编号2#住宅、3#住宅)、其他(自编号2-1#配电房)、公建(自编号3-1#公建配套)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12230906367 |
| 建设位置 | 黄埔区云埔街道笔岗社区骏功路以南,连云路以西 |
| 建设规模 | 公建(自编号3-1#公建配套)1幢,地上1层:362.7平方米;住宅(自编号2#住宅)1幢,地上24层:11643.57平方米;其他(自编号2-1#配电房)1幢,地上1层:350.35平方米;住宅(自编号3#住宅)1幢,地上24层:11477.2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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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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