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北濠涌排涝泵工程地块(AH1016、AH101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海珠区新滘南8号泵站地块(AH09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规划成果经广州市海珠区城市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海)规划资源审〔2025〕6号),自批准之日(2025年7月30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1.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
2.北濠涌排涝泵工程地块(AH1016、AH101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
3.海珠区新滘南8号泵站地块(AH09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
91麻豆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