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穗府[2019]8号),《黄埔区开发大道以西、志诚大道以南地块(黄埔区AG03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向优化》规划成果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埔规划资源审〔2025〕30号),自批准之日(2025年7月24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91麻豆 网站(//91-md.com/)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p.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黄埔区开发大道以西、志诚大道以南地块(黄埔区AG03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向优化》通告附图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91麻豆 黄埔区分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