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黎惠超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桥南街草河一街43号(原番禺县沙湾镇草河村2队)原以黎卫钊名义登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11-008909号)、《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508187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黎卫钊更正为黎惠超,身份证号码为4401**********0618。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0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