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岗贝浪塘边路9号,证号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96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张誉
声明人:张誉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