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先生顺利拿到了越秀区小北路房屋的产权证,困扰其30多年的产权登记难题圆满解决。
90年代,某房地产公司因征地拆除了刘先生位于小北路的自有住房,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书,约定以旧北园项目新建房屋置换安置,刘先生依约支付了购房款。然而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该项目一直未完成首次登记手续,加之该房地产公司后续注销,导致自1995年起实际在此居住至今的刘先生一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处理流程,全面核查项目用地审批、报建手续、规划核实以及直管房权属关联等历史档案,积极协调区房管局和已注销房地产公司的上级单位等机构出具权属证明材料,并开展实地勘查确认房屋现状。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助刘先生补齐身份证明、购房凭证等关键证明材料,全程陪伴式服务跟进每一个环节。
“从材料补办到权属确认,中心工作人员始终全程跟进、各方面积极协调,每一项工作都一丝不苟。”刘先生感慨道,“正是这种急市民之所急的服务精神,让我三十多年的心结在短时间内得以解开,终于拿到期盼了三十多年的房产证,中心这种为民解忧的务实作风令我非常之欣赏和敬佩。”

工作人员上门协助刘先生准备申请材料

刘先生给中心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