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一、文件实施背景
为提高我市城建档案管理水平,筑牢城市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底盘,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0日印发实施《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规〔2020〕8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五年。穗府规〔2020〕8号文的实施,为我市各项城建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验收、接收、保管、利用等各项工作。
《办法》于2025年7月20日有效期届满,现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延长有效期5年。在延期实施期间相关条款若与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冲突的,按上级最新文件执行。
二、目标任务
规范城建档案验收、接收、保管、利用、征集等各项工作,构建组织科学、管理规范、服务高效、安全可靠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体系,为城乡规划与建设事业提供有力支撑。
三、文件主要内容
明确将《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办法》重新发布,延长有效期5年。
(一)《办法》包括总则、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和质量要求、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二十八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部门、管理体系及有关保障措施;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和质量要求,主要阐述档案接收范围及具体质量要求;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主要阐述工程档案(含地下管线档案)的验收及报送,城建业务档案的移交,重要历史档案的征集等有关要求;
第四章: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主要阐述管理制度建设、档案信息化管理、档案库房建设和安全长久保管、异地备份、保密档案管理、档案资源开发、档案利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阐述建设工程档案处罚、不查询地下管线档案导致造成施工事故的处罚、档案管理失职及违规处罚;
第六章:附则,主要阐述具体规范编制职责,明确文件有效期。
(二)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及国家层面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档案报送、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档案利用等具体条文,确保与上位法一致。
四、前后政策差异对比
本次对《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重新发布,未对原政策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仅延长有效期5年。
五、政策解读途径和时间
待《办法》印发实施后,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和91麻豆 政务网站公开政策解读材料。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确保广大市民群众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推动城建档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