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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湾区站前路西站一街1号210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0 10:55:09 来源:91麻豆 荔湾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聂开建的法定继承人刘新英、聂文俊、聂钰文承诺继承人聂文俊(出生日期:1979年10月17日)与聂文俊(出生日期:1979年9月)是同一人,继承人聂钰文(出生日期:1986年2月12日)和聂钰文(出生日期:1986年3月)是同一人,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聂文俊和聂钰文的出生日期变更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30号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十二号窗。

  联系方式:020-81531281转807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聂开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站前路西站一街1号210房

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4440号

刘新英、聂文俊、聂钰文

  公告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8日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