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沙园五一新村五一北街12号601之二、海珠区沙园五一新村大街南14号101房、海珠区沙园五一新村二街北20号104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9 09:50:26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
联系方式:020-34380216,暨小姐、徐先生。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梁家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海珠区沙园五一新村五一北街12号601之二 |
粤房地证字第C2270984号 |
李丽珍、李炳雄、李炳强、李炳权 |
2 |
海珠区沙园五一新村大街南14号101房 |
粤房地证字第C2270983号 |
3 |
海珠区沙园五一新村二街北20号104房 |
粤房地证字第C2270982号 |
公示期: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7日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