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常态化推动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政策落地见效,着力解决群众在办理继承登记业务时面临的“取证难”问题。近期,共办理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登记案件12宗,以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传递民生温度。

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继承登记工作
日前,吴女士来到该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办理其已故丈夫名下房产的继承登记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该房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吴女士丈夫的父母、吴女士及子女。其中,子女已表示放弃继承权,但丈夫的父母已去世多年,她先后前往公安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殡葬)等多个部门申请开具死亡证明,均未能获取,导致继承登记无法按照常规流程办理。
了解吴女士的实际困难后,该中心针对上述情况开展个性化服务。经核查,吴女士丈夫死亡时已年满80岁且吴女士信用状态良好,符合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办理条件。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吴女士讲解政策内容及虚假承诺将面临的法律责任,随后当场为她办理了继承登记手续,最终房产产权顺利登记至她名下。
这样的暖心服务场景在不动产办事大厅时常发生,而始终不变的是不动产登记人多年如一日坚守在岗位的初心。下一步,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深化落实便民利企改革举措,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守护好群众的家庭产权。